激勵組織成員的因素包括條件作用和積極強化的理論。因此強化體系、報告結構、管理和運營流程以及衡量程序必須與要求人們接受的行為保持一致。如果公司推行新行為的目標沒有得到強化,員工就不太可能堅持采用這種行為;如果企業(yè)敦促管理者花費更多的時間培訓初級員工,但培訓工作卻不記入管理者的績效記分卡,他們就不太可能為之勞心費力。積極強化“環(huán)”具有持久效應:一經(jīng)建立,就可以置之不理。但久而久之,也會妨礙企業(yè)持續(xù)提高績效:最初強化新行為或為之提供條件的體系和流程,不能保證這種行為的持久性。也就是說,還需要一些變革的支持,這些變革對改變思維方式的其他三個條件起著補充作用。
許多變革計劃都會犯同一個錯誤,即一味激勵員工改變行為方式,卻不教他們?nèi)绾螌⒁话阒甘緫糜诟髯缘那闆r。公司可能會督促員工“以客戶為中心”,但如果公司過去很少重視客戶,員工就不知道該如何理解這一原則,或者不知道怎樣的結果才算成功。在任何組織中,人們都會模仿“其他重要人士”的行為,這些人在他們心目中很有影響力。在同一個企業(yè)中,不同部門或層級的人會選擇不同的行為榜樣。因此,要持續(xù)改變整個企業(yè)的行為,僅僅確保高層人士遵守新的工作方式還不夠;每個層級的行為榜樣都必須說到做到。榜樣處理各自任務的方式可以不同,但行為所體現(xiàn)的基本價值必須一致。
企業(yè)組織中的行為不僅深受行為榜樣的影響,還深受人們認同的團隊的影響。因此,若要產(chǎn)生持久或深遠的影響,個人的榜樣作用還必須得到周圍團隊的認可。變革必須對企業(yè)每個層級的關鍵團隊都有意義。將上述四個條件結合并付諸實踐,以改變思維方式和行為,從而改善績效。要實現(xiàn)績效目標,就意味著要改變企業(yè)文化,激勵員工以更低的成本提供更好的客戶服務。